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纪办发〔2018〕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苏办〔2018〕53号)和省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苏纪办发〔2018〕44号),南通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纪发〔2018〕28号),海安市纪委《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纪发〔2018〕39号),海安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委教〔2018〕26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纪委,市委、市纪委有关决策部署,紧扣学校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政治自觉,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有关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本兼治。在集中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补漏洞,标本兼治,建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实事求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实事求是,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解决损害学校利益的突出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取得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效。
(三)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坚持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委组织协调,各支部、各部门具体负责,重点抓部署、抓检查、抓督导、抓整改,督办解决突出问题。学校党委切实扛起集中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集中整治有效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形成集中整治的工作合力。纪监委紧盯具体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紧紧围绕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有关工作安排,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主动发现问题,集中施治。既紧盯老问题,又关注新动向,对准焦距、抓住要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立案,重点整治,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
(五)坚持立行立改。针对突出问题,学校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梳理,查准问题所在,找问题根源,对症下药,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发生在教师身边的实际问题。
(六)坚持建章立制,常态落实。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治理和解决重点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格整治,又要注重建制度、立规矩,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让管理、监督常在,常抓不懈,在工作实践中细化完善制度,将整治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与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校推进第一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上半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1.方案制定阶段。12月上旬,学校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牵头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扎实有序部署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2.问题梳理阶段。12月中下旬至2019年1月,结合年终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调研,排查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集中纠治阶段。2019年2月至5月,集中开展整改纠正,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4.总结分析阶段。2019年6月,总结分析第一轮集中整治情况,研究部署下一轮集中整治工作。
四、措施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校教职员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来抓,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所指向的10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认真排查和坚决纠正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努力维护好教师和学生的根本利益,营造积极向上的发展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名处室、年级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的日常的组织协调、指导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
学校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调度、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对活动开展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对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弹甚至顶风违纪的,坚持从严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统筹协调推进
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既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又有序推进当前各项工作,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坚持以作风的转变推动发展,以发展成果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效,引导教师进步解放思根、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干劲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具体工作
要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
(一)结合实际,全面梳理排查。
学校党委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市纪委《实施方案》中提出的5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见附件3)及教育工委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
1.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学校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精准查找突出问题,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形成问题清单(附件1)。一是自找自查。通过学习上级关于集中治理的意见、通知精神,深入基层调研,仔细盘点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密切联系群众、履职尽责等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二是征求意见。通过开展深入调研、谈心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广开言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虚心接受批评。三是组织点评。通过党委、支委会、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工作推进点评、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
2.组织开展排查梳理。学校党委和纪监委结合监督执纪工作,深入调研排查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梳理排查:一是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集中梳理今年以来受理的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信访举报,对11月份以后受理的逐月梳理分析,对于已受理的信访及时跟踪办理情况。二是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集中梳理有偿补课、有偿招生、克扣学生伙食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滥用上级补助资金、乱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旅游、违反招标采购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等工作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三是上级部门通报移交的问题。在上级部门转交办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各级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督查中发现的应付、敷衍、隐瞒、不履职尽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二)选准“切口”,整治突出问题。
学校党委对照查摆的问题清单,区分轻重缓急,多轮次推进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期间,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把开展集中整治与当前正在推进的高品质示范高中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拟选择2~3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作为切入口,细化方案,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确保取得实效。
1.制定整改方案。学校党委及班子成员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能够立行立改的,抓紧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纠正的,倒排进度、对帐销号。
2.修订主体责任清单。学校党委把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学校监委会要督促整改方案的制订和责任清单的修订,按季度序时明确整改内容,按照清单内容明确工作责任。
3.抓好整改纠正。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立足职责,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始终。
学校党委和纪监委将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从“一把手”抓起,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督促中心班子成员立足自身职责,查摆我中心可能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快查快处,严肃问责。对问题集中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整改流于形式的支部、部门和个人,严肃查处问责、及时通报曝光。防止出现“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问题,确保集中整治有力有序有效。
1.强化督查抽查。结合迎接市教育局明查暗访、作风建设督查、“两个责任”年度考核,组织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自查、普查,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提醒或约谈,层层压实责任,提高督查质效。
2.注重深挖细查。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问责处理过程中,注重发现和查处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及时总结,做好情况报告工作。
建立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学校党委将查处问题数据及相关信息(附件3、4)报送市教育纪工委(市教育局103室);6月1日前,报送第一轮集中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